|
1, 學員需在指定時間内上課,遲到或早退均不獲補時;
2, 學費以每期4堂支付,並須於每期第4堂繳付下期學費; 3, 請事假須於課堂三天前通知,病假須於課堂兩小時前通知(並須稍後出示醫生證明),不論事假或病假,也須支付 $80的房租費用(網課或上門學生除外)。(病假或事假每期只限1次,如不依上述規則請假者,一律不獲安排補課!) 4, 天氣影響, 事假及病假必須在請假後 2星期內主動約導師安排補堂,逾期當作自動放棄。補堂時間可於平日上午或星期日, 其他時間只能盡量安排, 但並不保證; 5, 已交 費用 (包括學費或考試費等...) 恕不退還,也不可轉讓或作其他用途; 6, 如遇黑色暴雨或懸掛 8號或以上風球,該堂將取消並可獲補堂; 7, 每期的恒常課必須一個月内完成,逾期當自動放棄。 8, 如需要請假 2星期或以上,必須先得導師同意,並先預繳一期學費。 9, 如有任何更改或爭議,我們保留最終決定權。 最後更新於: 28-May-2018
0 Comments
|
Archives
December 2030
Categories |
RSS Feed